一是按照国道条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准入、退出机制。对小、散、弱的道路运输业户,长期管理不到位,按规定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就停业直至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客运站场管理,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驻站办做好监管责任,严禁超载、携带危险品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出站。三是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对新聘人员,落实上岗前培训。四是加强对客运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重点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辆的各级维护作业,每年对企业的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五是加强运输市场的监管,维护运输市场的稳定。应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监管,监控车辆运营情况。六是抓好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三把关一监督”的要求,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