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及其工作规范,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落实总队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提前做好贯彻落实新部令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为公安部第111号令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学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即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为确保公安部第111号令顺利实施,兴国大队专门组织车管所全体人员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对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的工作要求和办理程序等进行强化培训,并按照办理业务的具体要求逐人进行单兵岗位操作演练,确保全体车驾管民警能够熟练掌握新部令及其工作规范来办理各项业务。
二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使广大办事群众全面了解和支持公安部第111号令的实施,大队充分发挥车管大厅电子显示屏作用,专门把新部令内容输入显示屏,并在车管所进行全天轮流播放。同时,在车管业务大厅和车辆检验处以及五小车辆考试中心等张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11号令),尤其是对修改后的项目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充分利用兴国电视台、将军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新部令的内容,为顺利实施公安部第111号令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三是落实便民利民服务。今年是创业服务年,兴国大队紧紧围绕总队、支队创业服务年活动部署要求,要求全体车管所人员在接待办理业务群众时,认真做好公安部第111号令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做到热心、细心、耐心、专心。同时,进一步巩固完善“一窗式”综合服务,落实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树立交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