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1日起,《徐州市农村公路保护条例》开始实行。《条例》明确了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养护资金来源渠道,该《条例》的颁布加强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2月4日上午,新沂市农管办组织人员在时集镇开发区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咨询活动,市农管办全体工作人员、辖区交管所路政人员、公路站路政大队参加了此次活动。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分发了《徐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宣传手册、宣传单、挂历,并详细解答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且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深入村镇、农贸市场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其间共出动宣传车5辆,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条例》手册500余册。
徐州市交通局工程处副处长李惠荣、徐州市公路处信息科科长董斌来我市检查《条例》宣传情况,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站站长黄佑峰、纪委书记卢祥刚陪同检查。
活动结束后,夏主任接受了新沂市电视台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