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管理,有效杜绝各类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灌南路政大队将“管理”与“整治”相结合,依据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路容,促繁荣”的原则,切实开展在建工地车辆行驶公路抛洒滴漏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落实五项措施: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路政执法中队在全面排查本县在建工地、码头的同时确立“宣传为主、管理为先”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地施工车辆的管理,督促工地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源头监管,建立“一日三巡”管理机制。由各辖区中队根据各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每日三次巡查机制,对出现抛洒滴漏等各类污染路面行为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对查处的污染路面行为要求中队在2个小时内督促所属工地进行清理。
三是采取“定时守点”措施。针对重点、难点区域,由中队采取定时守点的办法,对抛洒滴漏等各类污染路面行为进行预防监控。
四是制定专项奖惩规定。路政大队制订了针对性考核条款,对未能有效查处抛洒滴漏等各类污染路面行为的中队予以考核扣分;对及时查处并在2小时内消除路面污染影响的予以加分奖励。
五是与在建工地、码头签订车辆行驶公路关好档板、盖好棚布责任书,共同维护好公路畅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