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全站行政执法人员的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融入到全市跨越发展大局,促进我站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为我站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日前,323省道白塔收费站与全站21名执法人员签定《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是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钻研业务(每周执法学习不低于1次),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确保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不因使用法律不当、程序违规以及业务不熟练被投诉。
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五项承诺”和“十项禁令”,上路稽查以及上岗收费做到着装整齐,执法证、上岗证、工号牌和监督牌齐全有效。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个人作风建设,纠正违章做到先敬礼、后说理、再处理;杜绝服务忌语,执法公正廉明,年内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物及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四是对待来人来访以及来站办理有关业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五是制作法律文书字迹工整,措词得当,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法律程序规范,装订符合标准。为确保目标管理取得成效,站里还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违反第一、二条,第一次给予当事人待岗一个月的行政处理,第二次有执法证的收回执法证,取消执法资格,没有执法证的给予待岗三个月的行政处理,同时给予部门责任人相应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予以开除。违反第三、四条,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给予待岗六个月的行政处理,造成严重后果予以开除,部门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第五条,第一次停止执法三个月,第二次取消执法资格,如因执法文书错误被投诉且发生败诉,收回执法证,调离执法队伍,给予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