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灌南县公路站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保证正确履行行政处(理)罚职能,对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进行了完善。
加强对适用于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核工作,一是科室中队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初审。经批准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在由相关中队、科室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后,负责完成《交通行政案件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罚建议,由中队路政员初审后,填写《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表》中的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和简要案情及处罚依据,大队负责人签署意见,连同全部案卷材料报站法制科审核;二是法制科进行审核。对重大案件法制科对大队所提报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证据事实、定性把握、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表》中提出具体审核意见,集体讨论后按照审批权限报请上级领导审批;
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大队执法科室中队内勤人员同时也是法制员,通过法制培训后负责本科室中队立案案件的初审,同时,站里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也将对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确保法制工作扎实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