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0日10许,双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指令:有两个中年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从耿马沿着中寨公路往双江县方向驶来,形迹可疑;请配合勐勐中心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前往中寨公路设卡查缉。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民警和勐勐中心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一起前往中寨公路进行查缉。12时许,查缉组在中寨公路沙河乡南布村委会上平掌组附近对驾乘云S.68564号摩托车的两名男子进行盘查时,当场从后座男子携带的挎包内查获毒品可疑物一块。后经鉴定,该毒品可疑物为海洛因,重612克。
经查,这两名男子中,驾驶人是摩托车车主,耿马县人,其以300元的租价受雇于广西籍男子方某某(男,汉族,38岁,小学文化,农民,广西灵山县沙坪镇人)到双江。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对其准备将毒品运送到广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方某某已被县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