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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交警将停车场纳入交通管理
来源:新华网 记者 刘启达 王静仪 汪梅花 2008年5月26日13:49

    昨日下午,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宣布将于即日起将深圳全市停车场纳入交通管理,对不规范的停车场启用停车场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以此加强该市停车场统一管理,缓解深圳停车难的矛盾。

    据该局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深圳市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致使停车矛盾愈加严重,停车位短缺、停车场布局不合理、“停车难,乱停车”的恶性循环成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的难点和热点。为此,深圳市交警局强化各辖区大队的停车场管理职能,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大对违法停车场的处罚力度,将启用停车场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深圳市交警局将对全市各辖区内的停车场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停车场。

    按照停车场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使用说明,深圳市交警局各辖区大队在日常巡查工作、受理群众投诉或者调查处理信访部门转达的信件时,首次发现经营性停车场存在违法行为的,立即对停车场的具体违法通过摄影、摄像机、对当事人和停车场负责人录取口供等手段提取证据,并向其发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提出整改意见或者未采取具体措施整改的违法停车场,交警局将填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停车场版)》,交给停车场管理单位当事人或责任人,令其在15日内携通知书到各辖区大队接受处理。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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