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13号令《河南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稽查人员执法能力,树立文明、规范稽查的新形象,打击偷、漏、逃、欠交通规费行为,按照信阳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统一部署,我县定于2008年3月在全县开展“阳光稽查行动”。
其目的是大力宣传贯彻实施 《河南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还要求在实施“阳光稽查行动”期间必须使用全省配发的电子稽查识别设备,实行无干扰稽查,并做好稽查日志及违章车辆登记基础台帐工作,确保我县2008年度交通规费顺利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