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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运管所22.5吨大货车养路费只缴8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浙江省永康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杨秋红 2008年3月14日16:40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依法向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建、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政府性基金,依法缴纳养路费是每个车主应尽的义务。然而,部分车主却为了个人利益,想方设法偷逃国家税费。近日,永康市公路稽征部门就查获了一辆偷逃规费的大货车。

    3月10日下午3时许,永康市稽征部门稽查人员在高速公路出口处附近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一辆牌照为豫BSM666的大货车。在稽查人员的要求下,该车驾驶员出具了2008年3月份的养路费缴纳票据。原本见到票据就可放行了,但细心的稽查人员却发现,该票据上载明该车的计征吨位是8吨,可一看该车的外型就该是大型货车,吨位绝对不只8吨。稽查人员于是抄下了该车的型号打开电脑上网进行核对,发现按照国家标准,该车养路费的计征吨位应为22.5吨。在稽查人员的教育下,该车车主终于补缴了少交14.5吨位的养路费2900元。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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