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15时许,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执勤时接到一老人举报,称:在客运站附近有一伙人正在进行持刀抢劫,民警接到举报后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收缴尖刀一把。
据受害人付某陈述,他是四川籍人,来云县打工,当日下午3时许途经云县客运站时,被不知名的3名男子拦住,对自己实施抢劫,持刀威胁交出随身携带的钱物,所幸交警及时赶到,才未造成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后经调查得知,其中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本地人,分别姓何、姓杨、姓柳,有吸毒史。其中姓何的男子被执勤民警抓住,其他两名已经逃离现场。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代:当日,他们3人因没钱在街上闲逛,就共同商量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事实。
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举动,表现了交通警察在动态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交通警察信任感。
目前,案件已移交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