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交警大队在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活动中,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的不同情况,采取温情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出多项举措,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该大队对不系安全带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安全提示,不予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肇事逃逸等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则采取“零容忍”措施,即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依法予以拘留,利用“现场说法”的教育形式,要求执法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向违法现场围观的群众讲解严重交通违法带来的危害和对违法驾驶人采取的处罚措施,切实做到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已有6名违法司机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