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两名因阻碍民警执行正常公务、抗拒民警执法的驾驶员黄某和车主马某受到广西高速交警四大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当天下午14时许,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巡逻至柳南高速公路622KM处时,一辆车牌为桂A23161大货车停在紧急车道内,未实施任何安全措施和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民警上前实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直接发动车辆径直往南宁方向驶去。民警通过喊话等方式要求该车接受检查,仍然无效。
大队增援民警在王灵服务区继续要求停车检查。该车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大油门强行往左打方向欲冲撞警车。最后,在宾阳出口互通匝道位置才用三台警车强行拦停。然而车上人员紧锁车门对抗。虽然经过四大队民警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轮番做工作,但是仍然无济于事。考虑到该车僵持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最终只能将该车副驾驶室的玻璃打破,强行把车门打开,将车上三名男子强制带回进行调查,并把大货车开离高速公路。
据调查,该车存在违法超载、违法停车、无反光标识和逾期未投保第三责任险等多项违法行为。在被四大队民警依法检查时,驾驶员黄某受车主马某的指使拒绝接受检查,在高速公路上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达2个多小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四大队给予驾驶员和车主行政拘留五天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