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被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命名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的灵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今年以来,在全所大力推行“五项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所运政队伍行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首问责任制。以接受车主业户首问的运管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应当一次向车主讲清相关情况。
二是限时办结制。办理《道路运输证》、缴纳各种规费、政策咨询和行政处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结完毕。
三是执法公示制。把运输管理的各种法规,管理职责、人员身份、执法程序、 承诺内容、服务标准、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等车主业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四是服务承诺制。该所把各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服务标准、工作纪律等公布于众,向社会做出承诺。
五是过错追究制。依据交通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全所运政人员在执法中的过错和不作为进行追究,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
由于该所措施得力,运政行风建设扎实有效,自年初至目前末发生运政人员违法事件,确保了运政队伍健康和谐发展, 深受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