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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运管所要收“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
来源:金黔在线讯 记者 左春林 2007年9月10日10:4

    购买和使用了一年多的农用拖拉机,突然被当地运管所要求征收“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息烽县300多名农用拖拉机车主感到疑惑不解。接到反映后,日前记者到息烽县进行了调查走访。

  农用拖拉机车主苏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他购买了一辆“振兴”SL-12型农用拖拉机,当时厂家告诉他这种车子是农用拖拉机,只需要交纳养路费和每年的车辆审验费,没有其它费用。他在办理完车辆入户和交纳养路费后,顺顺利利的开了半年车。可是在今年6月,他突然接到该县交通部门通知,要求他为该车辆交纳“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两种费用,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费用需要几百元。苏先生发现,接到同样通知的农用拖拉机车主有两三百人之多。由于大家不理解,大部分没有主动去交纳。另一名农用拖拉机车主沈先生则表示,9月份以来,息烽县运管所稽查人员开始在公路上拦截农用拖拉机检查,凡是没有交纳费用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都要被暂扣。

  从已交费的车主们提供的收据上记者看到,息烽县运管所的确向这些农用拖拉机车主征收了费用,但征收的数额和项目都不相同,有的征收的是200元到240元不等的客货运附加费,有的征收的是500元的运输管理费。收据上的收费日期是8月底到9月初,收费期限是2007年1月至12月。一些车主还向记者出示了国家和贵州省出台的有关“取消、免收、降低部分涉农收费”的相关文件,其中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2003年下发的文件中注明:对农民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包含了交通部门对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贵州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在2004年也下发了关于免收农用三轮车、农用拖拉机公路运输管理费的通知。记者发现,车主们所出示的证照以及车辆上的出厂标志,都显示这些农用车辆是属于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农用拖拉机。

  带着车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息烽县交通局。该局副局长兼运管所所长王中发接待了记者。王中发表示,按规定只有真正用于农田耕种的农用机械,才可以免交相关规费,凡是在公路上进行营业性运输的车辆,都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交纳客货运附加费。王中发说:“息烽县境内300多辆像苏先生购买的那种农用车,按我们专业的说法都是低速小货车,而且我们发现其中大部分都在从事营业性运输。”同时,王中发承认,由于息烽县交通局向农用拖拉机车主征收“客货运附加费”的工作8月底才刚刚正式启动,因此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疏漏,导致息烽县运管所曾经向一部分农用拖拉机车主征收过“运输管理费”。他表示,对于违规收取的那一部分“运输管理费”,他们将尽快张榜公布并退回。

(值班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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