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近期交警执勤中牺牲情况的通报》,8月份以来全国共有5名交警在执勤中牺牲,又针对十七大期间民警上路执勤执法任务繁重、工作量大的特点,兴国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严防民警伤亡事故的发生,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着重思想教育,提高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为防止民警在十七大期间执勤执法过程中意外事件的发生,大队通过民警大会,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同时还请了有多年工作经历的老民警传授执勤执法中自我安全防护经验,重点传授交通繁忙路段和夜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遵守的操作规程。要求民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克服麻痹思想,避免单兵作战,切实保障上路执勤时的人身安全。
二、是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装备配备及着装规定。民警执行勤务、出警任务前,各科、中队负责人务必对民警的安全防护装备进行检查,对安全装备不齐备的民警一律不准安排参加执勤。同时要对所驾车辆的灯光和刹车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民警执勤执法行为的安全性。
三、是严格规定安全装备使用。大队要求民警上路执勤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穿着反光衣,摆放反光锥、警示标志牌、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交通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勘查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的工作意见》的要求规范使用和摆放设施,确保安全。
四、规范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在事故的高发期,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特别是遇到夜间处理交通事故,对民警自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大队要求民警处理事故现场时,要将警车停放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50米以上的地方,巡逻民警必须开启警示灯,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得站在违法货运车辆的踏板上和将头伸进驾驶室内,不得强行登车责令驾驶人停车,不得强行追车检查,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拦车检查,遇有交通违法车辆逃跑的,采取记下车号,通知前方值勤民警采取堵截等办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