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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三角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

2022-12-02 11:35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为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省际道路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精神,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跨界毗邻地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效能,2022年江苏省道路运输执法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长三角兄弟单位共同完成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维护了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秩序,进一步提升了长三角道路运输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



一、明确目标,高效统筹,形成三个方案


根据《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等有关要求,围绕2022年度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具体任务,省、市两级共同发力,明确了2022年度长三角道路运输区域协同执法方案。


一是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签订《2022年度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执法合作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执法将主要联合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长三角道路运输执法合作论坛;二是研究形成长三角“两客一危”车辆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技术方案,构建形成三省一市数据共享系统框架;三是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跨区域联动执法计划,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苏州支队组织签订《长三角区域沪苏浙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区域联合执法工作由七地交通执法机构轮值牵头制定执法计划、协调集中整治行动等具体工作,每自然年轮值一次;建立苏浙毗邻城市联络协调机制、沪苏浙毗邻城市联席会议制度、沪苏浙毗邻城市联合集中行动、沪苏浙毗邻城市联勤联动机制四项长效化联合机制;注重区域间、高速公路与属地、部门间的联合,形成立体化的联合格局。


三是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牵头印发《三角区域道路运输执法合作启动仪式暨南京都市圈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确定了29个联合执法点,明确了长三角区域南京都市圈非法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违规运输危险品车辆和“百吨王”超载超限联合执法等方面的整治目标、各项检查内容,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


二、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开展三项行动


联合行动是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执法联动的最有力手段,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牵头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长三角省界道路运输联合执法的通知》,要求我省省界地市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积极主动联合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相邻省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长三角区域“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开展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标准研究行动。江苏在调研长三角区域信息化系统应用和数据共享现状以及各省市县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关于区域“两客一危一货”联合监督执法需求、数据共享需求的基础上,聚焦道路运输领域严重违法行为或重点高频执法事项,初步编制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标准研究报告,形成统一的数据共享清单,明确字段、格式、交换频次等要求,提出数据共享通道建议,推动建立完善数据共享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沪苏浙皖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集中整治“2022一号”行动。苏州支队牵头无锡、常州、嘉定、青浦、嘉兴、湖州七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在省界、市界及各自市域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沪苏浙皖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集中整治2022一号行动。此次行动,苏州市域共设立66个联合执法点位,其中5个省界联合执法点、5个市界联合执法点,出动执法执勤人员754人次、执法车辆295辆次,检查各类车辆1942辆次,查获各类违章114起。


三是开展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执法合作启动仪式暨南京都市圈毗邻城市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苏皖两省和宁镇扬淮滁马宣七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宁连、宁通、宁杭、宁沪、京沪高速执法支队以及南京市公安交管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共同参与了本次行动,整治行动在南京周边11个执法点同时进行,共计出动交通、公安、文旅部门执法人员130余名,执法车辆40余辆,重点检查了非法营运、长期异地经营、包车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省际班线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车辆共计200余辆,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24起,其中违法营运7起,非法网约车1起,年审过期1起,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货车1起。


三、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共享三项成果


2022年,长三角各地区交通执法部门始终保持密切联系,深化合作交流,强化执法联动,在危货运输治理、区域治超、大件运输协同监管等重点领域,各地取得了丰硕而务实的成果,与兄弟省份单位分享了各自的先进做法,助推了长三角道路运输区域执法合作。


一是开展长三角治超区域执法协作。上海总队根据首个《长三角超限超载治理合作协议》,积极会同江苏太仓、浙江嘉善等地交通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各自执法力量和治超站点等执法资源优势,在沪苏、沪浙等省界区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强化跨省运输违法超限执法监管,形成长三角执法联动效应。


二是打造“浙运安”危货运输智控应用。浙江省抓住驾驶员这一最关键、最核心要素,打造覆盖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智控平台,创新“一码三闭环”管理举措,有效解决解决了驾驶员超速难以遏制、“两外”车辆存在监管盲区、挂靠经营、行业监管不闭环、部门协同乏力等问题,使得驾驶员安全意识大幅提升,超速次数下降94%的成果,“浙运安”项目入选了浙江省首批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下一步将首先向长三角地区推广。


三是探索大件运输协同监管路径。安徽省为了适应新的“放管服”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大件运输监管工作,在推行大件信用分类许可、自动智能监测、源头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同时根据长三角兄弟省份抄告的执法信息,适时对一些大件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进行了调整,并极力寻求建立长三角大件运输相关信息化监测系统,加强区域间的执法协同,共同解决许可效率与事后监管之间的矛盾。


四、展望未来,把握方向,完善三项机制


2022年的长三角区域道路执法合作工作为今后长三角道路执法合作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江苏省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在苏州召开2022年度长三角道路运输联合执法交流合作会议,苏浙沪皖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和江苏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等参会,会议总结了2022年度长三角道路运输协同治理工作,讨论形成《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轮值机制及2023-2025年间的重点合作事项等。


一是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及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共同研究并印发《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提升区域道路运输执法监管一体化水平。


二是强化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深入调研交通运输部及三省一市相关信息化系统,广泛征求各省市意见,形成最终的长三角“两客一危一货”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标准,并积极推进数据共享标准的落地。


三是加强区域联合执法。根据《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三省一市轮流牵头组织开展区域联合行动,积极督促各地市开展省界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工作,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强化区域执法合力,集中力量打击跨省市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违法违规行为,并总结各地市亮点经验,同时适时组织全省开展长三角区域“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天网”集中日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升区域联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长三角道路运输区域执法合作工作在2022年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今后长三角三省一市道路运输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争取早日将长三角道路运输区域执法合作工作打造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样本。

责任编辑: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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