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再出重拳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010年12月9日晚8:40分左右,一名涉嫌醉酒驾车的驾驶人被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湘北路口执勤民警依法送到附近医院抽取血液样本,接受酒精度测试。自此拉开了大队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行动的序幕。
近期以来,酒后驾车交通违法有所抬头,为了全力遏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将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工作长效化,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决定从12月9日开始至12月30日止在辖区开展为期20天,共采取8次集中统一行动的“酒驾”整治专项行动。
一、高度重视、组织严密。随着我市交通秩序“一保两治”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了进一步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确保市民出行平安,大队总支一班人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决定采取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包括“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大货车、大客车闯禁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为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和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下基础。为此,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张建平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酒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由副大队长黄健群、曾庆强、张帆为组长的三个行动小组,决定在12月9日至30日为期20天时间里开展8次集中整治行动,重拳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二、四条举措、严格执法。一是文明执法。要求全体参战民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用规范用语,严格保密行动时间、严密执法程序;二是规范执法。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要求其接受酒精测试,并在检验结束后告知测试结果,结果为酒后驾驶的依法严格处罚,对确认没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驾驶人立即放行;对醉酒驾驶的驾驶人或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由两名以上民警将当事人带到指定医院固定两份血液样本,对醉酒驾驶的驾驶人由民警带到大队强制约束,并将处罚结果在酒醒后告知驾驶人本人和抄告相关部门;对酒后驾驶人员按照公安部“五个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到位,(“五个一律”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以暂扣3个月驾驶证;对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和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年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对单位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在单位);三是严禁说清。规定所扣车辆、证件全部上交大队违法处理室,按规定依法处罚,严禁民警为违法人员说情,哪个民警为违法人员说情,就责令哪个民警写出检查,并按照精细化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坚决抵制 “说情风”;四是强化宣传。在做好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大现场对驾驶人及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一方面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报道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氛围。
三、责任到人,督导到位。为确保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教导员文选社为组长、纪检、政工专干为成员的督导小组,明确了大队、中队、执勤民警三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包安全畅通”的“五定一包”路面包干责任制。大队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原则,大队领导亲自挂帅,深扎一线,对酒后驾驶整治行动进行监督与指导,确保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四、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大队对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穿好反光背心,各项安全设备要备齐,注意自身安全;二是拦车检查时,要注意观察车辆行驶状态,方法要得当,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害;三是在对酒后、醉酒驾驶人采取询问、取证、教育、约束、处罚等措施时,必须两名以上民警在场,提高警惕,防止不法伤害;四是对意识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当事人,要依法约束至酒醒,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意外。
整治行动启动当晚,大队共计出动警力31人,警车9台,分别在城区湘北路口、育才路口、海关路口设立三个检查站点,共计检查车辆124台次,测试驾驶人酒精含量33人次,查处酒后驾驶11起,醉酒驾驶4起,对酒后驾驶人员全部按照公安部“五个一律”依法严格处罚到位。常德电视台新闻频道、常德晚报等媒体记者随警进行采访报道,有效的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抬头和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