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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驾驶员违法记满12分不得从事客运

2007-05-25 12:41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5月24日电(记者丁海涛)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依法处罚外,对所属企业要在省级媒体公开曝光;禁止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这次整治行动将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尤其是交通流量大、事故预防任务重的重点国道、省道和农村道路等展开。重点整治客运车辆、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这次整治行动将充分利用省级49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公路收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对客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对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除依法处罚外,对所属企业要在省级媒体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对超员20%以上客运车辆和违法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会同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车辆及所属企业进行整改,依法严管严罚。司机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将被吊销驾照,即使重新接受培训考取新驾照,仍不得从事客运。

责任编辑: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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