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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限制鼓励创新,江苏道路客运出行开始起变化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18年5月3日9:21

    记者5月2日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在守住道路客运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江苏将加快传统客运向现代客运转变,推进全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构建和完善三大道路客运服务网:中短途城际、城乡客运服务网;定制客运网;无缝衔接客运服务网。

  适应需求,企业经营自主权扩大

  据介绍,根据道路客运市场的需求变化,在确保履行基本服务前提下,江苏除省际线路外,起讫点两端各为单一经营主体或为同一经营主体的公司化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起讫地班线经营者协商一致,可以自主确定道路客运班线运力投放(含新增、更新、调配、车型选择)和班次调整,报相应的许可机关备案。

  在符合客运站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线路经营主体单一且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变更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城区内站点和途径站点的,经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协商一致,报属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客运经营权转移的,在符合相关道路客运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报相应的许可机关备案。

  据介绍,既有道路客运班线、包车旅游客运经营权到期后,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且信用等级较好(AA级)以上的,优先准予延续经营。

  既有省际客运班线在本省辖区内变更途经地和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更新、延续经营等事项,由本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不再征求目的地省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

  途径线路由普通公路转为高速公路的,由始发地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研究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取消限制,企业运营更加灵活

  为创新价格形成机制,适应道路客运市场发展,记者了解到,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物价部门修订出台《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扩大道路客运企业市场调节价的定价范围,明确定制客运及与高铁平行的省、市际班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限价的道路班车客运,在政府限价范围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实行票价浮动,取消提前备案、公布等限制,方便企业更加灵活地适应市场变化。

  江苏将继续推进道路客运公司化经营,加大包车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公司化改造力度。引导新设立的包车旅游客运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鼓励客运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并购、股份制等方式组建跨区域联盟,加强市场资源整合。

  各地新增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运力,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支持公司化经营的道路班线客运剩余运力依法转为包车客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获得“江苏快客”品牌称号的车辆可直接兼营包车旅游客运。

  紧密衔接,构建综合客运服务网

  据介绍,江苏将鼓励支持客运企业开辟机场、高铁站至周边区域的中短途道路客运班线及定制客运服务。鼓励客运企业通过调整现有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增设停靠站点等方式,开行机场、高铁客运专线。

  支持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进驻机场、高铁站所属的汽车客运站或停靠点,提供票务服务,加快推进机场、高铁站的售票系统与江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对接。

  同时,支持旅游客运企业开发旅游直通车、景区小交通等运游结合产品,提供车票+机票、车票+门票+宾馆等综合服务。

  并且,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加强旅游与运输信息共享服务,推进“站、运、游”一体化衔接,打造全省运游结合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统筹全省旅游包车资源。

  江苏还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线路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公交化运营,实行城市公交客运模式运营;对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镇村公交等保障百姓基本出行的道路客运,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道路客运企业为乘坐本企业班车的旅客免费提供接送站服务。对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鼓励和支持客运企业借鉴民航共享航班以及铁路途中站点上下客的做法,依托全省联网售票系统,通过组建实体或线路公司、联合经营等模式,合理调整线路走向、设置途中配载点。

  据悉,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快线、高铁快线、空载客车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不受凌晨2—5时通行限制。

  科技引领,创新客运发展方式

  据介绍,江苏将加快建设全省道路旅客出行大数据中心,整合利用出行数据资源。鼓励推广使用“巴士管家”APP等,不断提高网购车票比例。推进联程联运票务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客票联网、一票到底。

  同时,将加快“江苏交通一卡通”与班线客运的互联互通。试点推行在汽车客运站设置“一卡通”售检票一体自助闸机,实现旅客通过扫码、刷交通一卡通、刷身份证、刷纸质票、扫电子客票等检票上车。

  并且,江苏将引导定制客运向县级区域延伸,形成涵盖城乡、城际、商务、校园、景区的定制客运服务体系。支持符合资质、诚信优质、安全达标的县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定制客运服务,支持省或市定制客运企业参与成立县定制客运企业,按照相关试点文件要求,拓展定制客运试点业务。从事定制客运服务的车辆,原则上应当使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要求的7座及以上营运客车,不受车辆类型等级限制。车辆的经营范围可涵盖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