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5 日下午16时许,广西高速交警二大队正在G72线泉南高速柳州东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行动中,二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桂C号牌小型轿车在离执勤点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名男子从驾驶室下来,又从副驾驶室上车,车子停了一会儿后继续往前行驶。执勤的民警觉得,看到民警就停车换驾驶员,这里面可能有问题,当即拦下检查。
检查时,民警并没有发现该车有什么问题,坐在驾驶室的女子提供了自己的驾驶证,坐在副驾驶的男子李某则表示,自己没带驾驶证。在民警询问之前是谁开车时,他们承认是李某开的。
随后民警让他们把车开到指定地点接受详细检查,而经过民警查实,李某并非驾驶证没带,而是被注销了,属无证驾驶。
至于为什么让无证的李某开车,民警介绍,李某他妻子要到柳州办事,一路上都是她在开车,后来感觉累就换他开了。
最后,二大队民警依法暂扣了李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并让其尽快到大队进行处理。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李某将会受到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