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一名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青兰高速沂源收费站时遇交警检查,刚一下车,浓浓的酒气就扑鼻而来,尽管王某某坚称没有喝酒,是吃了口香糖,但扔逃不过交警的眼睛,当场检查,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王某某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检查。
据王某某交代,当天他一个人驾驶机动车从淄博到临沂要账,中午跟朋友一块吃饭,喝了半瓶酒,没想到会被查获。王某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非常后悔,他说之前也看到过酒后驾驶造成惨祸的案例,这次心存侥幸结果却被查了个正着,收到了惩罚,现在后悔万分,万幸的是被交警及时发现制止,否则酿成事故后果真是不可想象。最终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沂源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千万别抱侥幸心理。特别是节假日各种聚会多,也希望亲朋好友莫劝酒,监督同席人员酒后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