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和云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化安保和“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为切实做好公共视听载体的安全播出。近日,云和县运管局与云和县恒通汽车运输、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和县仙宫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共视听载体安全播出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公共视听载体运营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视听载体安全播出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候车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公交车上播放的视听节目要确保内容安全、导向正确,禁止制作、播放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文化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制作、播放视听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