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和县运管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向全县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发出了《关于严禁使用翻新轮胎的通知》,以避免发生因爆胎等原因引起的各类交通事故。 根据GB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9.1.1.2之规定: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如使用翻新的轮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月下旬,云和县运管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上路检查,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