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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运管“四措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阳光”操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景宁运管局 邢晓霞 陈爱民 2016年6月21日10:13

  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合理,景宁运管局在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上,创新工作方法,多措施加强运政管理,实现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阳光”操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了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良好有序。


  规范实施自由裁量规范操作。局分管领导亲自抓,法制科室具体负责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和协调。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三分离、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同时,突出抓好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对违法行为轻微的车主,通过加强教育能纠正的违章行为,采取及时纠正违章、举办警示教育的等方式酌情处理。为强化责任追究,该局坚决执行“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


  实施查、罚分离,维护执法权威和公正。坚持“四不罚”原则,即“违法事实不清不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不处罚,调查取证不足不处罚,法律依据不足不处罚”再者是推行重大事项合议制,通过“前方监管,后方督查”的机制,实现查、处、罚分离。


  加强督办,确保落实。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办力度,提高对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为实施畲乡“小县名城”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