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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公路处开展公路赔(补)偿专用收据清理工作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泰州市姜堰区公路管理站 杨敏毅 2016年5月31日9:13

  5月30日,泰州市公路管理处回收公路赔(补)偿专用收据工作全面完成,从6月份起,进入该种收据的集中清理阶段。


  据了解,根据《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根据财政部门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取江苏省公路赔(补)偿费时,应统一使用同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原“江苏省公路赔(补)偿专用收据”停用。



(责任编辑:袁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