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省厅交管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常态化整治行动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东乡交警大队根据省厅、市支队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治理工作要求,按照“舆论造势,宣传先行”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了“城区路面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流动宣传车,电子宣传屏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公告,宣传媒体有摩托整、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治宣传通告,街道社区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宣传横幅和公告四有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摩托车整治”宣传力度,有效营造了“摩托车整治”浓厚宣传氛围。
一是城区路面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流动宣传车”。10月26日开始,大队宣传科民警每天从早晨7:30开始开着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上,对《关于在城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的公告》和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危害进行播放,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座、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电子宣传屏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公告”。为不断加大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专项整治”宣传,大队利用大队的LED显示屏从早上7:30至晚上20:30,滚动播放《关于在城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的公告》和摩托车的危害等相关的宣传内容。
三是宣传媒体有“摩托整治、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宣传通告”。大队利用在东乡电视台策划的“与你同行”专栏,微信公众号、企鹅号、头条号等网络媒体,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将此次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推向纵深。
四是街道社区有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宣传横幅和公告。为营造摩托车整治宣传的浓厚氛围,大队专门制作了与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整治有关的宣传横幅,印制了“关于在城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的公告”3000多份,分发到辖区七个中队,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全部将宣传横幅悬挂到辖区的社区当中,将整治公告发放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