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降低道路风险,减轻高峰期交通压力,抚州交警直属三大队以“四消除”为目标,积极强化路口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红绿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为市民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消除警民距离。大队强化服务大众功能,在大队大厅、车管所等面向大众场所统一设置了低办公柜台,设置了群众休息座椅、饮水机、便民服务台、手机加油站等措施,优化了服务流程,并对各岗位流程的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力求合理、快捷、高效,所有业务手续实行内部传递,减少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服务职能,以良好服务带动群众遵章守规观念。
二、消除宣传盲点。针对宣传面在全辖区仍有遗漏,大队充分发挥交通协管员、青年志愿者作用,在辖内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向过往群众散发交通安全宣传画册等资料,积极宣传文明交通理念,浓厚文明交通氛围。同时,大队利用覆盖率较广的微信微博、手机短信、今日头条等宣传媒体,积极发布宣传提示,告诫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要按交通指示灯指挥,提升广大群众交通素质。
三、消除严重违法。为把交通秩序管理任务落到路面,大队将辖区以中队管辖为单位,按片区部署警力,严格落实路段路口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把任务、责任、奖惩落实到民警,不仅要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平峰岗期间同样要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予以纠正引导,坚决打击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高压严管态势,形成良好交通习惯。
四、消除执法不规范。路面执勤中,大队通过强化责任落实,认真按照岗位责任制,增强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纠,并将民警的责任范围内的非机动车发案率与民警的管理绩效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细化、明确和完善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管理的考核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令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从而达到降低非机动车违法、肇事率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