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中午,天气晴朗,温度适中,大余县池江街道上有少许车辆过往,一位老年妇女手拉一辆板车缓慢的往街上行走,看似一片祥和。突然,一辆灰色轿车飞驰而过,将那位老年妇女的板车撞翻,板车车轮和板车车身由于受到撞击力,分散开来撞向了道路边上的树木,而那位老年妇女由于受到撞击力的影响,也重重的摔倒在路边,血流不止。然而那辆灰色轿车并没有停下车来,仍然朝新城方向扬长而去。光天化日,肇事逃逸!给当天一片祥和的景象,留下一个极不光彩的场景。
事故发之后,街道两侧的群众闻声出来,急忙报警。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新城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带队出警。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救伤者,勘查现场。当时现场道路上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刹车痕迹,也没有留下任何物体碎片,除了一辆车身分离的板车停留在现场的路边上。从道路上看,根本不会觉得此处刚刚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通过走访路周边的群众,也是没有发现什么重要线索,只有群众看到一辆灰色轿车出事之后往新城方向行驶了,车牌不详。这时从医院传来消息,伤者腿部骨折,全身多处挫裂伤。
就在案件似乎无头绪之际,办案民警决定扩大现场勘查面积,通过地毯似的搜索现场,在距离事发现场四五十米的路边草丛里发现了一个物品——吉利金刚的车标,该车标也成了本次勘查现场唯一收获。
现场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放弃休息,全力争取破案的黄金时间,马不停蹄的投入到查阅监控视频工作中来。通过甄别海量视频,终于在一张图片上发现端倪,该图片上正是一辆灰色轿车,恰好车身前面的车标缺失。经过比对,办案民警在现场发现的车标,就是肇事车辆和板车发生碰撞后,遗留在现场的车标。
最后,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攻势下,肇事车辆司机朱某投案自首。至此,案发不到三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