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科学检测,严禁凭目测认定超限。严格检测台账登记,检测的每一台车辆,不管是否超限,都必须登记。加强站务内部管理工作,做到案卷完整规范,各种资料、记录齐全,规章制度完善并按要求上墙。
二是严格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对8个固定检测站和2个临时查控点的车辆进行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对检查站进行整改工作,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治超检查站设立工作监督台和公示栏,公布治超工作的依据、处罚标准。
三是按照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治超办法的要求,该支队切实搞好协调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
四是该支队与交警联动,努力搞好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治超检查站安全、治安防范的各项措施有效实施,稳定治安环境,以便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