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效率,景宁运管局从行政程序制度化建设、行政程序责任追究、行政程序信息公开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办理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景宁运管局结合自治县道路运输实际,
推进行政程序制度化建设。根据道路运输行政决策及许可工作的特点,确立了行政审批许可“审核材料、展开调查、公示决策、反馈调整”四步行政程序操作制度和“备案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和切实高效。
推进行政程序责任追究。确立了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审批中心运政办理窗口首席执行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体系。
加大行政程序办理信息的公开。通过运政窗口,全面及时地对外公示各类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颁证与告知相关事项及申办人的各项权力,并及时公示各类办件信息和办理进度。
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进一步完善运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规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