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运管处《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日前,新沂运管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抓手,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道路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
一、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深入查找执法人员是否存在片面地理解运政执法即为上路稽查,上路稽查即为罚款,不让上路稽查就没有了管理手段概念模糊认识;在思想上,存在着重罚款、轻管理,重许可、轻监管的观念;在管理上,缺乏对执法工作的探索和研究,习惯于用传统的执法手段解决和处理市场上存在问题,主观上弱化了运输市场监管手段。
二、执法工作标准不高。当前执法工作是否存在与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要求相比,是否存在一定差距;是否存在不注重运政执法调查研究现象。
三、执法工作存在缺位现象。在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偏重于对违规营运车辆的监管,对场站、货源点等源头巡查存在薄弱环节。
通过专项整改,实现道路运政执法从运用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从“重收费、重处罚”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全面提升道路运政执法工作的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运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