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左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组织全体源头治超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办法》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内涵与精髓;同时对该办法的基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进行再学习、再熟悉;二是利用巡查工作,深入各源头企业及车流量较大的超限检测站对源头企业和过往司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办法》的相关内容,让《办法》深入人心。三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超限治理的各项办法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在巩固2013年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办法》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步细化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农村公路限定标准、处罚标准,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今后,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驾驶从业人员,6个月内超载记录累计3次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自吊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从业资格证。同时,《办法》对各治超成员单位对治超案件的移送、抄告、通报及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有了制度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