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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交警查获一辆私运爆竹面包车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王一捷 周广新 2014年1月16日14:10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等物品的流通加快,由于烟花爆竹属危险品,运输此类物品需要特殊手续和车辆,但有些人为了私利,竟不顾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危,用普通的面包车私运输烟花爆竹,甚至还把满载“移动炸弹”的车开上了高速。1月14日,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查获一辆私运烟花爆竹车辆,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南宁收费站定点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17时许,一辆桂A号牌的五菱面包车驶出收费站,民警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面包车突然加大油门往收费站外的红绿灯方向驶去,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尾随。当尾随至收费站红绿灯附近时,正遇红灯,该车被前方车辆阻挡,见无路可走,车上两名男子拿走车钥匙弃车逃跑。大队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大队领导,并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后检查发现,该车除驾驶座及副驾驶座外,其余座位都堆满了用塑料袋包裹好的烟花爆竹。随后,民警按照大队领导的指示联系了相关部门,将查获的烟花爆竹及车辆移交做进一步调查。

  经检查初步鉴定该车所载烟花爆竹没有任何公安机关开具的《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等手续,属非法运输危险物品。

  高速交警提醒: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运输烟花爆竹等物品,须申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证件,运输车辆也应当悬挂危险物品运输的警示标识,同时司机及押运员也要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

(值班编辑:杨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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