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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公交驶入“优先”快车道
来源:湖北日报 2013年7月25日9:16

    城市公交是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在当前城镇化、机动化加速发展的形势下,城市公交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缓解交通拥堵具有更加突出的地位和作用。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确立了公共交通在我国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去年12月,国务院又颁布《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战略高度。

    作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湖北省将“公交优先”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建立公交优先发展协调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补贴补偿机制,树立“公交优先”就是人民群众优先、绿色交通优先的理念,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改变我省公交滞后的不利局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政府主导

    推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公交优先”最早由法国于上世纪60年代初提出,其后很快在欧美发达国家得以推行。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这种高效利用道路资源的交通方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去年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出将“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首次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当前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迅速推进的重要时期,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普遍服务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无论是出于对践行“低碳”生活的考虑,还是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举措,在新的形势下,切实做到“公交优先”,可谓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更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战略选择。全国部分省市先后为优先发展城市公交采取系列措施,在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税扶持等方面对城市公交给予优先保障,形成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优先发展新局面。

    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构建城市综合运输体系,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年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要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并明确了一系列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交通运输部向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转发了此文。武汉、十堰、黄冈等市人民政府也出台了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意见,十堰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支持城市公交发展,宜都和枝江两县从财政一般预算中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交发展。

    去年11月,省和武汉市领导一行乘坐578路公交车实地调研,考察城市公交运营情况,并提出加大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条件。黄石、十堰、宜昌、鄂州、孝感、黄冈等地领导也多次深入公交企业走访慰问,并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力争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落到实处。据统计,市州一级地方党委、政府有20余名主要领导(书记、市长)乘坐公交车或到公交一线调研、视察公交发展情况,先后出台10余个有关支持公交发展的文件和会议纪要。

    政策先行让人民群众“行有所乘”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党的十八大奏响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时代最强音。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城市公交功能合理化、结构科学化的行动纲领。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着力推进公交一体化运输系统和服务系统建设,有利于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城市综合运输体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出行难”问题。“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不是空口无凭的一句口号,而是有着多方政策的支持。《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从更高的层面上对公交优先发展给予了政策保障,让人民群众“行有所乘”。

    优先发展,规划先行。为推动公交规划编制工作,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城市公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湖北省城市公交规划编制指南》,明确了规划编制主体、编制规划的原则和方法、规划的评审办法等,确立了规划编制补助资金制度。目前,湖北省黄石、十堰、荆州、黄冈、潜江等9个市州城市完成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本着让人民群众“行有所乘”的原则,在规划编制和审查过程中,重点建设立体化、零换乘综合客运枢纽,鼓励适度发展快速公交系统(BRT),以实现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系统内部之间以及与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之间的便捷换乘,实现多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的无缝对接。

    “真金实地”构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城市公交行业公益性的特征,决定了公交发展必须坚持政府办公交的理念,以政府投入为主。近年来,随着湖北省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的落实,各级城市在发展中不断加大对城市公交的政策扶持力度。据了解,全省2006年对公交给予政策扶持的有6个城市,2009年增至18个,到2011年则达到了31个城市,特别是扶持的项目在逐渐增多,各类经济补贴数额明显加大。

    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是落实公交优先的基本条件。武汉市作为省会城市,为地方城市公交的建设做出了表率,2012年武汉市针对公交场站建设、车辆投入和更新等投资超过10亿元。其它市州也积极投入,为完善公交体系,恩施州自2012年起,车辆更新改造方面拟按照购车总金额的30%给予补贴。另外,黄石和宜昌等地给予公交车辆更新补贴资金,共计逾3000万元。用地方面,十堰、黄石、荆门等地划拨公交场站用地均累计超过百亩,其中十堰划拨公交场站用地达270亩。

    此外,我省城市公交长期以来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坚持低票价运营。武汉市政府每年对老年人免费乘公交等政策性补偿12000万元,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免费乘公交公益性补贴3000万元;荆门对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公交等政策性补偿1500多万元。宜昌、黄石、襄阳、荆门、鄂州市政府共给予公交企业1922万元的补偿。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湖北全省公交场站建设累计投资3540万元,划拨土地685.6亩;对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公交等政策性补偿20796万元;支持公交车辆更新改造、信息化建设、企业发展等补贴5255万元。

    城市公交是城市发展的动脉,是社会生产的第一道工序,是城市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建设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方便”是我省城市公交建设的努力方向。与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公交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要营建良好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需要从实际出发,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积极参与。

    数字看典型

    优化公交发展环境

    武汉: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不断加大对公交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公交行业发展。2012年,市政府为公交发展先后在公交都市建设、场站建设、快速公交建设等方面,出台了3份文件和8份纪要,公交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公交补贴力度逐年加大。2006年以前,市政府每年给予公交补贴仅3000万元,至2013年企业公益性补偿、燃油补贴等各类补贴补偿已达到6亿多元。2011年,投入2.3亿元更新公交车800辆、轮渡船舶10艘、汽渡船舶2艘。2012年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10亿元,更新黄标车3000辆;投入3000万元,改造轮渡码头;投入5200万元,为公交车安装GPS一体化终端、统一驾驶员着装。2013年改造公交站点100个,修建公交专用道3条。

    十堰:在资金、项目、土地及政策方面给予城市公交大力倾斜和支持,全力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自2008年以来,市财政每年给予公交企业公益性补贴1500万元左右,去年达到1770万元,基本建立了公交公益性补贴补偿机制。累计减免公交企业各类税费达2000多万元。公交公司先后申报了包括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公交信息化等8个项目,概算资金投入达2.5亿元。市政府先后规划了11块公交场站用地,新增用地面积219亩,使公交场站用地总面积突破了300亩。允许公交企业对行政划拔出让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大力支持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2012年顺利开通了“十郧城际公交”和201路城乡公交线路。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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