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九江长运集团公司从今年起,首次实施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决定在原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增加每季一次考核。近期,该公司对全司(不包括全资子公司)副科以上的105名中高层管理人员2013年一季度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经过基层单位评议、机关部门评议、总经理评议、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以及所在工作单位(部门)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七道程序,对考核对象逐一作出了定格评价。被考核对象中,两人得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其余全部为合格,最低得分为77.3分,没有不合格者。
为切实做好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该集团公司党委于2月底印发了《九江长运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考核目标、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项与分值、考核程序与评分标准,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确定了考核定格标准,即95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4分为合格,60分(含)——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方案》明确了对考核不合格者的处置规定。凡首季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个季度的观察期警示,警示期内,按降低一个层级执行薪酬待遇;对上一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一个季度考核合格的,恢复其原层级薪酬待遇;正科以上职级人员,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其薪酬待遇再降低一个层级;副科职级人员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就地免职;所有考核对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末位淘汰,就地免职。对末位淘汰者,属驻九江市区单位的,原则上安排进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待岗,按规定发放生活费;属驻县单位的,就地待岗,参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为加强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季(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凤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方案》对每个季度考核的时间节点作出了硬性规定,即:4月10日前须完成第一季度的考核工作,7月10日前完成第二季度的考核工作,10月17日前完成第三季度的考核工作,次年元月底前完成第四季度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严格执行了对集团兼任基层单位执行董事的高管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经营者月度薪酬的考核兑现工作。实行月度薪酬与业绩挂钩,按百分制考核,并制定了月度薪酬考核办法。规定凡未完成月度营收或企业收益计划,扣发当月15%的薪酬;凡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保金、或未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或未按时足额交纳税金均扣发当月10%的薪酬;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取消当月薪酬,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扣发当月50%的薪酬,凡发生一般责任事故,扣发当月20%的薪酬,并对全年绩效薪酬也制定有具体的考核规定。
今年头三个月,全司二十多个基层单位中,仅个别单位一、二两个月均未完成月度营业收入和企业收益计划,该单位主要经营者每月被扣发月度薪酬的30%,计1400余元。其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各人业绩考核得分系数,月度薪酬也按比例给予了减发。
通过加强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企业管理团队成员的工作作风更踏实、责任心更强、群众满意度更高,促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春运全司营运车辆行驶1200万车公里,运送旅客138万余人,没有发生任何事故。1——3月,该公司完成客运量、站务营收、上交税金、实现利润、企业收益分别同比增长0.9%、1.7%、43.3%、75.9%和5.3%,企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该公司强调,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考核,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使考核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要求被考核对象,端正态度,调整心态,正确面对考核结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使之成为一名优秀的企业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