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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市交警支队创新“一二三四”宣传机制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冯慧 董利民 2013年3月20日9:41
    为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朔州市交警支队创新“一二三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强力推进2013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突出一个主题。不管采取什么方式,依托哪个部门,交警部门都应充当主力军,做好牵头和组织工作,督促工作,亲自参与,密切配合,始终围绕和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预防事故”的主题,全面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让人民群众出行有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采用“两种方式”。集中宣传活动。凡是阶段性专项整治行动,法定假日大型交通管理活动,支队采取在重点场所设宣传站,在交通流量大的主要路口悬挂标语、悬挂图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碟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增强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强化“五进”宣传。支队要求民警按照年初安排,组织民警每月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五进”宣传,强力推进“五进”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依托“三个部门”。依托客货运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客货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及时点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示教育,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等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学习和教育,增强这些特殊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依托中小学。联系学校的民警与中小学校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传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从小遵守交通法规,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遵纪守法,人人争做文明交通市民的目的。四是利用“四个阵地”。支队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车管服务窗口阵地。在车管服务窗口制作展板和印发资料,宣传公安部123、124号令,通过阵地宣传警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窗口阵地。事故处理窗口制作宣传栏,除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外,宣传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到窗口办业务、处理交通事故的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利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阵地。重点宣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的标准,进一步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利用现场执法纠违的阵地。有针对性地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现场宣传教育不少于3分钟,收到查纠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一个人、影响一大片的效果。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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