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涉路工程安全管理,通州区公路站平潮路政中队按照上级公路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涉路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安全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重、特大责任事故,监管工作常抓不懈。
一、中队要求每个涉路施工单位涉路施工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施工标志齐全、设置规范、隔离到位;保障施工路段来往车辆、行人通行有序;保证施工机械停放在路面安全区域,不妨碍和堵塞交通。
二、中队要求每个涉路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公布上墙,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并且健立建全各项台账资料,促使每名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三、中队要求路政巡查人员定期对涉路施工路段进行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设置“前方施工”、“道路变窄”、“车辆慢行”等标志以及导向牌、夜间施工警告灯等涉路施工安全设施,严格杜绝因标志标牌不全而进行涉路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换破损的安全警示标志,切实保证各项安保设施齐全、醒目、完好。
中队还组织不定期突击检查各夜查,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涉路施工安全的隐患,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一律作停工处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增加自查频率,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为公路畅通和车辆行人的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