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调控运力。
及时根据客流变化调节发车密度,保证运力需求,维护好乘车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安全检查。
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车辆技术情况、承运人投保情况、车辆登记日期、经营期限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求公交车辆配备安全员,配齐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并加强对可疑人员和物品的检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黑出租”、宰客、甩客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共查处不打表计价、拒载等出租车违章经营行为26起、“黑出租”1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