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9月17日,县运管部门已依法对辖区内的3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其教练人员的经营行为、教练车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教练车15台,暂扣无证教练车3台,处罚3台。
随着县域经济迅猛发展,社会对机动车驾驶员的需求量与日俱增。全县已拥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3所,教练车205台。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诸如教练员不跟车培训、超范围经营、不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违章行为。这既降低了培训质量,又损害了广大学员的利益,还给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县运管部门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7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重点整治,即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培训业务的行为;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在道路上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训练的;使用非教练车从事驾驶员培训的;不具备合法驾驶培训资质的人员进行非法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件的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按经营许可核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等均被列为重点整治内容。
来凤县运管所负责人表示,运管部门将对违规的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按照交通运输法规对经营者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