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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 “六大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12年9月20日16:52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2年7月22日印发执行。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精神,全力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常德支队采取“六大举措”, 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的高潮。

    一、下发一个文件。

    由市政府下发《关于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宣传贯彻《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迅速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意见》的高潮。要求发动各种宣传媒体、各级相关行政组织,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教育,做到运输企业全覆盖、驾驶人全覆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全覆盖、所有交通参与者全覆盖,大幅提高全社会尤其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

    二、制定一个细则。

    由市政府成立《意见》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结合常德市实际,尽快出台《意见》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迅速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车辆安全监管,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路面执法,实施更加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建立一个体系。

    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议市县两级要由行政“一把手”任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各级交安委要做实、做大、做强,其办公室要抽调5人开展集中办公,充分发挥作用。乡一级统一组建交通安全管理站,人员不少于3人,专门负责抓好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村一级明确村支部书记为交通安全员。

    四、形成一个机制。

    从明年起,全市要建立一个权威的、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考评和责任查究机制,对下开展两个测评:一是对区县(市)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二是对农村开展交通安全指数测评。两个测评的结果实行全市排名。要提高交通安全在区县(市)安全生产和综合考核中的分值。

    五、开展一项行动。

    日前,省道交委决定9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利剑行动”。 常德市拟成立由副市长汤向荣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突出落实政府和部门职责,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召开一次会议。

   市政府拟在年底前召开一次由各区县市行政“一把手”,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贯彻《意见》相关工作,推进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为明年的春运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值班编辑:吕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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