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客车超员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负重前行,积极探索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总结出了一套适合市情、便于操作的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三三三”工作法,取得了客运企业管理日趋规范,驾驶人安全意识逐渐增强,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大幅减少,文通事故稳中有降的显著成效。
一、构建“三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一)推动政府担当牵头责任。市县两级政府将客运车辆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来抓,上升为政府行为。市政府副市长徐超文亲自召集安监、交警、交通、运管、公路等部门负责人,研究客运车辆管理。市政府成立了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徐超文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调度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从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拨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了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客运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一切人力、财力、物力统筹开展道路客运安全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履行主管责任。市政府统筹各部门职责,经过多次会议研究讨论后出台了《道路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安监、运管、交警等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既要互相配合,又要各司其职,共同抓好道路客运车辆管理。交警部门负责路面查纠,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安监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对客运车辆安全生产进行统筹;运管处负责客运场站、客运企业管理;公路局负责道路维护,适时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市政府决定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控制,整治期间,不再新增客运车辆,对已经发放的线路牌进行审验,适时调整长途客运的发班时间,取消一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短途客运线路。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安监、交警、运管等部门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召开了全市客运安全管理专题会议,走访了全市客运企业,广泛征求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及建议,出台了《常德市客运安全管理办法》、《常德市道路客运交通违法严管严处规定》等行业性规定和办法,较好地规范了客运企业、客运企业法人和驾驶人的义务和责任。今年,先后两次约谈了企业法人,对2家评定为红色信誉、3家黄色信誉等级的客运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6名存在10次以上违法的客运企业法人进行了2000—5000元的罚款处罚。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要派出稽查员,在出境地对自属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查客运载客情况,对客车超员的迅速组织转运。
二、完善“三大”工作机制,推动管理有序开展
(一)完善宣传长效机制。一是组建专业宣讲队广泛宣传。交警部门从全市抽调了50名民警,开展了一周集中培训后,分批组织宣讲员深入客货运企业、驾校等重要场所,开展“城乡同治,牵手平安”文明交通宣讲“进千村千校万站万车”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安全宣讲活动538次,其中进客运企业、场站宣讲200余次;二是新闻媒体互动。“7.4”客车超员事件发生后,交警部门在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的主要时段和版面,开辟宣传专栏,开展公益广告提示,剖析典型违法案例,引导社会舆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三是组织民警定期上门宣传。依托客运户籍化管理平台,民警每月对所包保的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有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当面讲评;四是在人流集散中心开展社会宣传。在客运车辆、客运场站张贴宣传标语营,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群众共同监督。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张贴各类宣传标语横幅80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84块,发放拒绝超员宣传单45000余份、张贴车体宣传标语4610条。
(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客运企业联合督导整改机制。由市政府牵头,运管、交警、国资委为成员组成工作组入驻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客运企业,督促企业开展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市64家客运企业的4398台客运车辆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企业安全管理大整顿、管理台帐大整理、违法驾驶人大教育、违法行为大处理、违法记录大清理活动。二是建立路面联合查纠机制。交警、运管部门联合在高速入口设立客运安全整治点,实行联合执法,严厉处罚,将客运超员违法行为控制在上高速之前。运管、交警部门还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一批、警告一批、教育一批,列出一批“黑名单”跟踪监管。三是建立管理信息联合共享机制。交警部门及时把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人的违法信息转递和告知运管部门和相关客运企业。市运管处在交警部门建立了监控平台,实现了客运车辆GPS监控系统信息共享。
(三)完善违法追究机制。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提高客运违法代价,不断威慑客运违法行为。对一台客车违法超过20次、一名驾驶人违法超过5次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进行全市通报,重点管理,重点教育。截至9月1日,全市共有16名驾驶人被列入“黑名单”,春运前仍再次违法的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对连续两年有记满12分记录,或一年内有两次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人督促企业予以解聘,交警部门取消其参加春运的资格;对连续三年有记满12分记录,或一年内有3次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人,将抄告运管部门,并建议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客运车辆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一律吊销其驾驶证。同时,加大了对企业管理责任的追究,对“7.4”客车超员严重违法行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予以5000元罚款,责令其进行整改,并通过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对桃源分公司班子成员进行调整,主要负责人予以罢免。
三、开展“三大”整治行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一)开展了路面违法整治。广设卡点,无缝查控,交警部门全警上路,联合运管、客运企业,将违法查纠从客运场站内的超员检查延伸到场站外各道路上,将违法查处时间从正常的上班查处延伸到全天候24小时。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共设置32个固定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查客车出站后和上高速公路前路段的超员行为,及时拦截超员客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同时通过GPS监控系统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对客运车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站点揽客的行为及时查处。调整了行驶1000公里以上的长途班车调整发车时间,严禁在凌晨2点至5点通行。截至9月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18起,其中客车超员461起,客车超员20%以上的48起。
(二)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今年来,交警支队先后开展了3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的临崖、临谷、临水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完整的平交路口,急弯、陡坡路段,事故多发“黑点”,校园周边路段,主干道“马路市场”等隐患进行了排查清理。共排查出隐患路段312处,其中29处已上报市安委进行挂牌整治。同时开展“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将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各县交警大队。同时组织公路、交通等部门进行联合治理。另一方面,排查客运场站、车辆安全隐患。7月下旬,客运安全整治办公室组织了客运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先后组织了欣运集团常德分公司、新国线集团常德股份有限公司、龙运集团等客运企业对分子公司进行逐一排查,查清隐患点,制定整改措施,市道路客运整治办公室组织督查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并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三)开展了违法清零整治。交警部门开展客运安全排查整治,对今年1至8月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全市64家客运企业的4398台客运车辆进行了违法行为大处理、违法记录大清理大清零活动,共清理客车违法7244起,清零客车违法5916起。同时对清理的客运车辆违法情况按市交安委的有关要求,向客运企业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勒令其在10日内处理“清零”,对不按规定处理“清零”的,督促企业收回内部准驾证、解聘违法当事人,同时抄告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