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根据景政办发〔2012〕60号文件精神,景宁运管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严把资格审查关,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
这次换证对象为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且申请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前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同时对单位名称变化、执法岗位变动等需要变更证件的,要报送《证件信息变更登记表》,按新的单位名称申请换发新证,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下一步,景宁运管局还将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开展道路运政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