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关于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淮运管〔2012〕66号)。
淮汽集团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在2012年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各客运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车辆实际高速运行情况,建立相关台账,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车号明细报给所属各客运站点。公司所属各客运站要强化对出站车辆的监管,尤其是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无座椅安全带或配备不齐的,严禁出站。各客运单位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将乘客使用、佩戴安全带作为车内安全告知内容之一。在高速客运车辆运行期间,司乘人员应提醒、检查旅客佩戴安全带。(周鹏 周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