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客运班车营运证照管理,强化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监管职能,确保所有进站经营车辆合法、有序。6月15日至6月30日,新沂市运输管理所多措并举,认真开展《道路客运班车进站证》换发工作。凡进入新沂市客运站从事班车旅客运输的营运车辆经营者必须向运输管理所递交“客运车辆进站证换发登记表”和《道路运输证》审验合格记录、《客运班线许可证》、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记录、承运人责任险等所需的相关材料。由运管所对进站客运车辆经营者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稽查人员对车辆的车况、座位、车容车貌、GPS、灭火器、逃生锤等进行了检查并记录;之后,由维管科和客运科的工作人员对车辆的车况等级、车辆类型等级、承运人责任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复核,对检查复核合格的车辆予以发放2012年下班年度车辆进站证,同时收回旧的《进站证》。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凡未持有下半年度《进站证》的车辆,客运站场一律不得安排进站从事发班配载等经营活动。截止至目前,共发放《进站证》3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