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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伪造驾照现形记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健 2012年6月19日15:55

    2012年6月18日,“亚沙会”如期举行已第三天。金色沙滩的赛场上,亚洲各国健儿正全神贯注、全力以赴地投身到紧张的赛事之中。距“亚沙”赛场百里之外的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为保卫“亚沙会”的平安、顺利举办,也倾其全力、百倍警惕地奋战在各自坚守的哨卡岗点,其紧张程度,毫不逊于“亚沙”赛场上拼力夺冠的运动健儿。

    6月18日14时许,经过一上午烈日酷暑的蒸烤,在牟平区高陵镇“亚沙”安保检查站执勤的交警们,尽管汗水透湿胸前、背后的警装,人人身心十分疲惫,但是他们深知肩负责任的重大,个个依然精神抖擞、毫不懈怠地尽职尽责。民警宋伟在认真检查过一辆中型客车后,发现又一辆重型半挂大货车,正沿着207省道由南向北驶近检查站。打出一个标准的停车手势后,半挂大货车沿着路边缓慢停下。青年男子驾驶人按要求出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宋伟接证仔细辨别起来。出示证件的防伪标识、打印证件的格式和字体、照片标准和样式,皆符合真实证照的要求,并无明显异样。驾驶证查验完毕,细心的宋伟又让驾驶人出示了身份证,通过身份证号码与驾驶证号码的认真比对,宋伟发现身份证号码与驾驶证号码有一位数字不符。鉴此,宋伟当即启用“警务通”予以网上验证。经核查确认,驾驶人身份证真实无误,而其持有的驾驶证却没有电子档案记录。至此,宋伟马上和牟平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取得联系,在依法扣留驾驶证和机动车之后,将持有假证的嫌疑人交由大队交通科进一步审查。

    经审理查明,驾驶人姜某,现年37岁,系烟台龙口市人。该于2011年9月在山东平度市发生交通肇事。2012年3月,平度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据此,公安机关依法裁决吊销姜某的驾驶证。事后,姜某自认为,驾驶证吊销了,可我会开车的手艺却吊销不了。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姜某于2012年5月7日,按照路边办假证的广告电话号码,与制假者联系后,花200元钱办了一个假证。自此,姜某揣着这一假证,走南闯北象往常一样跑起运输。未曾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弄巧成拙害自己。对姜某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依法裁决给予其2000元罚款,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正可谓:侥幸心理不可存,以身试法究可悲。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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