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夜,高速四大队民警在新扬高速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林广平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供认不讳。本案是高速四大队自2011年9月25日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以来的第二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是日深夜22时30分,高速四大队民警汪广丛、骆龙巡逻至新扬高速上行线183公里处时,发现苏BMC808小型轿车行驶轨迹成S型,且在应急车道停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随即上前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林广平(男,40岁,广东汕头人)脸色通红,满嘴酒气,走路发飘,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两民警立即将该车安排至安全地带,并将驾车人林广平带至盱眙县中医院进行抽血化验。2月6日,经金湖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林广平血液中乙醇浓度高达157.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广平已被刑拘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