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源头治超相关精神,从2月1日起,离石区运管所对全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推行《源头治超承诺书》,要求新申请的运输业户、新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及所有运输车辆在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证》时,驾驶员必须签订《源头治超承诺书》。
《源头治超承诺书》要求道路运输驾驶员承诺不超限超载,自觉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执行车辆准载标准;自觉拒绝源头企业违法超限超载要求;自觉在货运源头企业装载时主动出示《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自觉配合各级运管部门开展的治超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源头治超承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车主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对提高驾驶员依法营运意识,形成良好的行业治超工作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