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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积极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刘庭斌 2011年6月17日12:55

615,是无远光灯日。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多措并举,通过三个方面扎实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

一是提前进行工作部署。为了使“无远光灯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大队提前组织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进行具体的部署,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要求全体民警务必充分认识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该项活动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求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积极做好宣传公告。在开展活动前夕,大队与县电视台、《信丰报》社取得联系,通过电视播放、报纸刊登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的公告,提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夜间驾车时,尽量不开启远光灯;同时,大队还以科室中队为单位,由各科室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机关、企业、社区、乡村等场所,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张贴宣传公告、悬挂宣传横幅、派出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宣传开展“无远光灯日”活动的意义,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夜间开启远光灯的危害性,从而从自己做起,在夜间驾车出行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不开启远光灯。

三是大力开展路面整治。在前期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的前提下,大队组织各路面中队晚上上路检查,采取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的方法,分别在105国道、省道线和县乡道路,对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在发现随意使用远光灯的车辆时,执勤民警能及时地予以拦停,当场指出驾驶人的不规范、不文明驾驶行为,责令其立即纠正,并现场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驾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识到夜间正确使用灯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在照明良好的情况下只开近光灯不开远光灯,营造无光污染的道路通行环境。(刘庭斌)

通联: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刘庭斌

邮编:341600   电话:(07973331333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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