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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牟平交警三举措为教练车构筑平安坦途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林健 2011年5月13日16:18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猛增,初学驾驶证的市民空前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练车管理,确保初学驾驶人和广大市民出行安全。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从源头着手,不断加强教练车日常交通安全管理,着力为教练车构筑培训的平安坦途。


     每月“充电”。自20111月起,牟平交警大队与辖区5所初学驾驶人培训学校达成共识,由大队宣传科负责,每月利用工余时间为教练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2小时,培训结束前,对参加培训的教练员统一进行理论考试,考试合格者可继续上岗教练,否则将待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在强化交通安全理论培训的同时,每季度还要对教练员进行一次场地驾驶技能的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由交警部门负责通知教练员所在汽校扣发该季度的教练补贴,以此促使教练员不断提高自身的驾驶教练技能,确保日常教练过程中平安行车,减少不利于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

 

      路面严控。今年以来,牟平交警大队把教练车集中整治与日常路面勤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对教练车无许可证上路、证车不符、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超过核载人数行驶、使用非教练车从事教练活动、教练员未带教练证、学员单独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通过加强日常路面严控,把教练车纳入常态化管理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教练车违法上路。不仅如此,大队车管所还进一步强化教练车源头管理,严格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教练车一律不准继续作为教练车运用,保障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规范行车。在人“充电”、车“查体”的基础上,为全方位的抓好教练车的源头管理,大队协助各驾校相继出台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落实制度,有效规范教练车的行驶秩序,特别是在教练车上路培训初学驾驶人时,明文规定严禁在非指定路段、交通高峰区段、繁华市区练习车辆掉头、超车、路边临时停车、上陡坡起步等基本驾驶技能,并严禁学员单独驾车上路行驶或单独学习其他驾驶技能,一旦发现教练车违规,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此营造畅通有序环境,确保市民放心平安出行。

(值班编辑:Online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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